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积极推行“诉前鉴定”,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充分激发调解活力,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为纠纷化解提速增效,最大程度上满足人民群众合法、合理的司法诉求。
近日,吉兰泰人民法庭首次采用“诉前鉴定”模式,解决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该案原告包某经人介绍,在被告赵某处干活,某日在工作时受伤,后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住院医疗。出院后原告就赔偿事宜跟被告多次沟通无果,无奈之下诉至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吉兰泰人民法庭并同时申请鉴定。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启动诉前鉴定程序,鉴定结论出具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认可,但对赔偿金未能达成一致,吉兰泰人民法庭马上转入诉讼程序,在审理过程中,经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并分析利弊,释明法理的情况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从立案到结案仅仅用了14天。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快推进诉前鉴定集约化办理程序,总结运行中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努力提升诉前委托鉴定工作效能,加大“诉前调解+诉前鉴定”无缝衔接,进一步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新“枫”景,助推案件审理“再加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