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庭作为辖区群众家门口的“小法院”,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也是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法庭高质量发展的平台。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近日,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乌斯太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事发于巴彦木仁苏木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该案中,原告诉称被告给自家的耕地喷洒农药时造成药液洒落,导致原告种植的葵花有不同程度的药物伤害,给原告造成数万元的损失。承办法官接手这起案件后先后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了解基本案情之后决定在巴彦木仁司法所的“卢艳法官工作室”开庭,并及时到田里查看了解受损情况。经过法官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之后,最终让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走出去的是法庭,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是信任。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始终秉持着“调解优先,诉调结合”的理念,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庭院,用上门调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强化情理、道理、法理“三张牌”,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营造群众满意的调解氛围,让司法服务更加深入。今后,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加强法律服务的新路子,在深耕法治建设“试验田”之路上不断升级司法为民“新引擎”,始终满足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向往,让群众在有温度的司法工作中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