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原、被告双方均系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通古淖尔嘎查牧民,其中一方为蒙古族,2022年被告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原告借款7700元,借款到期后,被告未予偿还,双方因而发生争议。
调解过程
由于原、被告均居住在偏远的沙漠腹地,交通不便,且目前正处于农牧业生产繁忙期,到法院面对面调解将不可避免影响当事人的生产生活。鉴于此,调解中心调解员与双方进行多次电话联系沟通过新视云线上调解平台系统进行调解。调解中,调解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综合考量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围绕支付金额、期限等问题,运用汉语和蒙古语进行充分沟通,并分析各方利益,最大化平衡双方利益。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协议签订时支付2000元,剩余部分于2023年年底前付清。同时为使当事人卸下心防,在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时督促被告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原告支付借款2000元。
调解成功
各民族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近年来,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为充分尊重和保障上述权利,推出一系列措施方便少数民族当事人参与诉讼。在诉前调解及审判工作中,根据当事人需要适时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今年以来使用双语审理案件21件,全部审结,切实维护了民族团结一家亲。下一步,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将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民族团结融入立案、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各环节,践行于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加大“一站式”多元解纷力度,忠实履职、勇于担当,为边疆民族地区各族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法律保障,当好“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