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法院“担当作为好干警”
近日,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唐成同志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担当作为好干警”。
法院工作必须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强的业务能力,严谨的逻辑思维,他在进入法院工作的第一天就深刻地认识到。当他真正成为一位名副其实的人民法官后,当真正手握法槌坐在审判台上时才感到笔下的沉重,笔下有人命关天,笔下有是非曲直。为此他始终坚持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研读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做到及时准确掌握立法的目的、精神,并及时、准确地运用。正是他坚持不懈地学习,为他在工作中正确适用法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唐成同志有二十多年的基层法庭工作经验。基层法庭离基层群众最近,调解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他始终坚持调解优先机制,坚持说服教育为主。在审理原告杨某诉被告付某离婚纠纷案件中,双方因各自的生活习惯不能让对方接受而产生矛盾要离婚,在得知其长女刚考入大学,幼子尚在读小学二年级,家中只有二十来亩耕地收入甚微时。他马上意识到如果这个家庭破裂了,不仅仅是原、被告个人感情的事,而且会对其子女的成长产生随其一生的负面影响。他不顾来回路途的疲倦,多次深入做思想工作,讲法、讲理,晓以利害。当他再次走入双方家门时,原告杨某握着他的手说:“我撤诉,这个婚不能离啊。”最终原告撤诉,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得以顺利调解,是他多次深入调解的结果。群众利益无小事,多年来他一直深入到街头巷尾,田间地头。无论纠纷大小,他总是能耐心细致地作法律宣传工作,让纠纷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衡量自己行为的对与错。他的耐性、诚心化解了无数的矛盾纠纷。正是他这种对法律的忠诚,对工作的敬业精神,使得他年平均结案的200余件中,调解结案可达70%以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随着司法改革不断推进,曾经的工作模式也在发生改变,唐成同志深深体会到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审判经验是新时代法官必须具备的重要素质。2019年他从基层法庭调入院内执行局工作,负责首执团队。新的工作环境、新的工作岗位,面对每年2400余件的执行案件办案压力,他没有畏惧,没有退缩,而是迎难而上。不断学习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向周围的同事学习办案经验,很快成为一名执行办案能手。他还特别注意总结办理各类执行案件的经验,摸索创新内部办案流程。在他的领导下,执行局建立首执案件和执恢审查案件单独序列管理机制,成立了首执团队和执恢团队。对终本案件实行单独管理,让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从执行员中手上剥离,解决了新收案件与终本执行老案交叉管理造成执行效率低下、工作恶性循环的问题,达到案件当本则本、能恢则恢的目的,大大提高了新收案件的执行效率,改变了过去当事人所讲“我的案件被打入冷宫”的被动局面。
时光一晃就是20年,在基层法庭到院机关,从阿拉善左旗最南部到最北部,走过了春夏秋冬,经历了风霜雨雪,尝遍了苦辣酸甜。他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唐成同志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也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但是经他办理的每件案子,都留下了公平、公正的烙印。他执着坚定地捍卫着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着法律的神圣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