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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载法,德正法严
  发布时间:2017-01-31 10:02:14 打印 字号: | |
  培根曾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冒犯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法官是司法审判的实践者,担当者断案止争的重要职责,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屏障。“厚德载法,德正法严”,应该是法官职业化发展的最高要求。

  法院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身边的许多法官与压力相伴、与单调同行,他们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这个动力来自对公平正义的崇尚。正所谓“一身正义办铁案,万缕柔情为人民”。真正的好法官,绝不仅仅简单僵硬的就案办案,而是既能忠实于法律,更能在每一个案件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一心为民”的方针,善于平复矛盾,化解纠纷,为老百信解决实际难题,做到案结事了,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2016年民一庭办理了因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六起诉讼案件,涉及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合同纠纷。2015年9月23日7时20分许,车某某驾驶蒙M15897号油罐车与张某临时停放路边正在实施中心绿化带浇水作业的无牌水罐车发生追尾相撞事故,结果造成正在水罐车后尾部操作防水闸门的姜某某和油罐车司机车某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另车某某驾驶的蒙M15897号油罐车车辆所有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且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处购买了交强险,张某驾驶的无牌水罐车,是受雇于西安华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所以使得这六起诉讼涉案主体较多,法律关系复杂,并且关联性强,案件审理过程困难重重。民一庭承办该案的冯法官并没有因为案情复杂而退缩,多次主动与当人联系沟通,并将双方当事人约在一起进行调解,最终这六起案件因为法官的耐心调解而顺利解决。双方的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对冯法官连连赞叹,并说她是人民好法官!

  厚德不是法官自身固有的,而是后天的内在素质锤炼,是一个不断自我完善的新路历程,是对理想和信念的执着追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法官应该使司法为民的宗旨在亲民爱民便民中找到注脚,把法律适用的教化功能和惩治功能有机的糅合在一起,让法律文书具有一种生命的张力。
来源:民一庭
责任编辑: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