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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行政审判“有人员、有场所、有地位、有保障”
  发布时间:2015-11-06 09:55:43 打印 字号: | |

1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报告,委员们认为,行政审判队伍力量薄弱的现状,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应采取各种措施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业务能力,让行政审判有人员、有场所、有地位、有保障

责任编辑: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