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左旗人民法院:
2015年度阿拉善左旗预算草案已经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部门预算批复于你单位(具体见附表),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安排
1、2015年你单位收入预算总数为1382.1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数1382.16万元。
2、2015年你单位支出预算总数为1382.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9.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6.12元,项目支出9.22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二、2015年部门预算管理的主要工作
(一)严格预算执行。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旗人代会批准预算确定的科目、项目、金额执行,严禁擅自调整或窜用、混用预算科目和预算项目。在预算执行中,除政策性因素和突发性事件外,未列入年度预算的不得支出。
(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人员支出、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预算指标一次性下达后,按序时进度支付。项目支出由预算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及时支付。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消化、减少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
(三)坚持厉行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原则上不得突破 “三公”经费预算数,各部门各单位财务人员要按照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要求,从严审核和支付“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使用公务卡,对列入旗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公务支出项目,除特殊情况外一律采用公务卡结算,禁止使用现金结算。
(四)规范预算调整。预算执行中,除因政策性因素外,部门收支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科目的,由旗财政局归口业务办室报预算室按程序报批后进行调整。对年初预算中安排的项目支出,必须按照规定审批后使用。
(五)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年度预算执行中除因中央、自治区、盟级专项资金和因突发事件确需实行政府采购外,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各部门政府采购项目没有预算的,不得擅自组织政府采购活动,财政部门不予支付资金。
(六)推进预算公开透明。根据新《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除涉秘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单位和部门应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本批复下达的20个工作日内,将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通过部门门户网、阿左旗政府网、新闻媒体等方式同时公开,并对部门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公开保持长期状态;对预算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要妥善做好解释说明和规范整改工作。
(七)其他事项
各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将所属单位预算批复完毕。批复时,不得调整预算科目、预算内容和预算金额。
附表:2015年阿左旗部门综合信息总表
2015年阿左旗单位资产情况表
2015年阿左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表
2015年阿左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明细表
2015年阿左旗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阿左旗财政局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