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好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好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廉洁司法教育和司法权力运行监督,扎实推进反腐倡廉专项治理活动,按照“三严三实”活动的要求,结合《阿拉善盟基层人民法院目标实绩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各庭室、各人民法庭对其2015年上半年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进行自查,并报送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的总结。
一、自查的内容
1、按照《基层人民法院目标实绩考核实施细则》第三章:队伍建设、第四章: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
2、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司法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探索建立法院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司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开展本院各部门及干警的权力责任清单梳理活动,要求对不同岗位的权力范围、应履行职责进行认真梳理,填写权力、职责清单汇总表,以此作为提高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和提升我院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3、以“三严三实”活动为契机,按照上级法院和我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权力职责清单,对照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方案的内容,对庭室和个人在工作、岗位、职责中可能存在的廉政建设风险点,重新进行梳理,针对风险点,加强管理,做好预防。
二、工作要求
通过总结我院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对存在的不足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严防走过场,应付了事,要做到不流于形式,不留死角。通过总结和整改,确保每个部门及每位干警真正的认识到自己的职责范围,在工作中做到不推诿、不越位,依职履责。
三、时间要求
各庭室、各人民法庭于2015年6月20日前向监察科报2015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