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上旬,阿左旗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张逸涵在西花园社区会议室为王府街道办的领导、工作人员及下辖社区的老党员、群众开展了题为《老百姓参与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的普法讲座。讲座从阿左旗人民法院民一庭日常民间借贷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入手,与在座的领导、党员、群众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
首先,张逸涵法官介绍了阿左旗人民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特点。近三年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结总数呈逐渐上升趋势,调撤率不容乐观。让大家了解到,从2011年到2013年,阿左旗人民法院共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600余件,受理案件标的从数千元到3000万元不等。其次,向在座的群众详细阐明了高利贷的危害,以及在参与民间借贷时应注意的事项,并结合审判经验着重给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1、作为出借人需要注意的问题。出具好借款凭证,比如借条,借款合同,收条,内容要详细写明,比如借款金额,还款日期,借款用途、借款利率,违约金,担保方式、担保期限,收款方式或者签订合同地点,履行地点,贷款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如果有抵押的,要办理好担保登记手续等。
2、贷款人应该注意的问题。一是要写清借款金额,预扣利息的数额不应当算在借款本金中,偿还本息时要让收款人出具收款凭证,收款内容如果是利息要写明是什么期间段的利息,款项还完后要完善手续,比如让贷款人写具已还清内容的证明或者收条,最好把出具的借据原件收回,出具借条时落款时要仅挨着正文,借款金额大小写要一致,不要给别人只写自己名字的空白纸条,如果遇见他人逼着写借条,要注意书写技巧,写完后立刻报案等。
3、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诉讼时效问题。讲解了相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提醒当事人要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因不及时行使权利超过诉讼时效而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形。在这其中,主要对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和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债权人如何注意诉讼时效做了详尽的讲解。
高利贷的高利益驱动着众多群体参与,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利贷引发群体案件或刑事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稳定。讲座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要谨慎对待民间借贷,加强防范意识,不受高利诱惑,远离高利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