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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4-12-22 11:20:04 打印 字号: | |

近日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该案的三名被告人均系聋哑人,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委托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为三名聋哑被告人提供援助律师为其辩护的同时委托阿拉善左旗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行了手语翻译,以充分保障三名聋哑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2014年5月末,三名(甘肃籍、河北籍、山西籍)聋哑被告人通过网络QQ聊天认识,三人约好在宁夏银川市见面,该三人于2014年6月7日在银川市会面后来到阿拉善左旗,三人在达成共识后决定在其公交车上进行扒窃,由一人进行扒窃行为,两人进行掩护,盗窃赃款为7200元。从该三名聋哑人的犯罪动机来看,无生活来源,以盗窃的手段获取钱财,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 承办法官认为,导致聋哑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为:1、三名被告人文化程度较低,在正常的受教育阶段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2、家庭关爱缺失,监护人没有尽到妥善的监护职责,没有及时的疏导和教育孩子;3、缺乏谋生技能和就业机会,没有稳定的收入等。 虽然聋哑人犯罪同样要收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严惩犯罪的同时,更应该关注其残疾人犯罪的犯罪动机及如何预防残疾人犯罪的问题,残疾人本身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社会应给予残疾人更多的关爱,提高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制度,父母应当给予家庭的关爱,增进交流与沟通。同时,当地政府部门应针对残疾人开展一些技能培训,使他们有一技之长,促进就业,融入社会。

责任编辑: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