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蒙文合议庭在审理乌某诉王某离婚纠纷一案中查明,原被告确立恋爱关系后为了给彼此一个承诺于三年前草率地办理了结婚登记,在之后的日子里二人未举行结婚典礼,且未共同居住,两人相隔两地,感情生活并不融洽,女方多次向男方提出离婚,男方迟迟不予答复,常年奔波在外地。听说王某回到了左旗,乌某急忙来到法院,将情况告诉给蒙文合议庭负责人,并要求立即处理。乌某提起起诉后,立案庭当即立案,当天送达,在送达时考虑到王某的流动性强等原因,承办法官决定与书记员一同送达应诉材料,努力在第一时间查明案件事实,掌握纷争的焦点,将巡回审判模式运用在实际的工作中……
当法官见到被告时被告有些惊慌失措,且不愿承认自己就是本案的王某,经过原告乌某的确认后王某无语了,法官通过“面对面”耐心细致的交谈后被告吐露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想法,乌某与王某在没有任何经济基础,未与双方父母商量的情况下为了感情继续的发展二人草率的办理了结婚登记,转眼间三年已过去了,事业仍然没有起色,双方的感情也没有得到升华,二人从熟悉变得陌生,这时对于女方提出的离婚请求男方也不知所措,同意与不同意间周旋着。
经承办法官的耐心讲解,双方仍无和好可能。王某也认识到无法再维持名存实亡的婚姻生活,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当双方拿到调解书时,原被告均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并对法院开展的便民诉讼活动表达了钦佩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