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心目中,法院是至高无上的,法官是崇高无比的。我怀着对人民法院的无尚崇敬与向往,1997年因工作需要我从司法局调入法院工作光荣地成为阿左旗人民法院大家庭中的一员。带着对法院、对法律的向往与激动的心情开始工作,在阿左旗法院,我不但亲眼目睹了她的腾飞与发展,感受到了其中的责任与荣耀,更目睹了阿左旗法院人忘我的工作热情、辉煌的工作业绩和清正廉洁、司法为民的高尚道德情操,我亦从中受益匪浅,在法院这个大家庭中,努力把自己锻炼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一员。
记得刚到法院工作,置身这个曾经只能远远遥望、从未踏足半步的圣地,面对庄严而又神秘的地方,心中激动又忐忑,在这样神圣又威严的地方,总是怕自己的一言一行影响了法院的形象,总是怕自己的无知与浅薄不能胜任法院的工作。然而当我真正了解法院的时候,我强烈地感受到法院不仅是神圣与威严,她更肩负定纷止争、保障社会稳定和谐的重大使命。法院是各种社会矛盾集聚地,法院的工作面临更大的压力与挑战,面临案多人少的困难,面对新型案件增多,法院保障社会安定和谐的任务更加艰巨,法院光辉威严的形象背后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法官不仅仅是众人眼中威严神圣的包青天,更是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的守护神。新时期对人民法官的要求更高了,法官不但有精湛的业务知识,更要有定纷止争、辩法析理的司法能力,不但要精研业务,更要讲政治、顾大局、促和谐。置身其中,我深刻地感受到法院的神圣背后是人民深切的信任,法院的威严背后是巨大的压力与挑战。
刚到法院,我在巴镇法庭从事书记员工作,开始对每一个庭审案件都感觉很好奇,对每一个案件我都很认真的去送达、记录、装订、归档,对每一件事情都是认真向老同志学习、虚心向其他同志请教,向他们学习怎样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我常常跟随审判员深入到群众当中,耐心细致地学习怎样办案,审理一件离婚案件要经过法官多次的调解、耐心劝说、用真情去打动原、被告双方,我们的法官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教育,艰苦细致的办案作风,取得了办理案件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法庭工作虽然只有短短的几个月,可我学到了很多的知识,学会了怎样认真去面对每一件事情,在庭长和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很快的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书记员。
同年11月,因工作需要调回法院办公室任出纳工作,2001年机构改革竞争上岗,我竞争上岗任办公室副主任,在办公室工作期间,我带领办公室全体人员加班加点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将多年来积累下的档案全部整理后登记、造册。作为一名办公室负责人而且又是一名女同志,工作起来真是不容易,无论是干什么都要起到表率作用,我和同志们共同工作、学习、劳动。2003年我调法警队工作任政委,在法警队工作期间我主要抓法警政治思想工作,经常和全队人员一起训练,共同学习拳术、队列等技能的训练,为提高法警积极能动性,什么事情我都带头去做,在我担任法警队政委4年期间法警队连续两年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先进集体。2008年因工作调整我到书记官室,书记员一直以来都是在各个庭室管理,随着法院工作制度改革,我院率先成立了书记员管理办公室,担负着案件的送达、记录、整理、归档等全部工作。2008年我又被调整到政工科工作,在政工科工作的4年来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党组连续4年被旗委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政工科也被评为先进集体。
参加法院工作以来,我亲眼目睹法院取得的辉煌业绩和闪光的荣誉,上至领导下至普通干警,大家都为了一个目标而忘我工作,那就是为了法院工作腾飞发展,为了令当事人满意,为了司法公正、定纷止争,阿左旗法院人靠着昂扬的工作热情、踏实的工作业绩、忘我的工作精神,创造了法院发展历史上的一个个辉煌成绩。特别是法院搬迁新院址后,在新一届院党组的领导下,大家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法院各项工作中,使审判工作突飞猛进,收案数、结案率都居全盟法院前列。法院改革硕果累累,法院文化建设璨烂炫目,展览馆、电子阅览室、图书室、健身房、蓝球场、活动室,丰富了干警的业余生活。法院领导班子坚持把人文精神融于工作之中,注重人文关怀,强化人本理念,制定了从优待警的一系列规定,院领导班子以平和朴实的形象融入广大干警之中,用谦逊真诚的人格力量拉近了与干警的距离。社会对法院的评价越来越高,政府对法院的满意度不断增强。阿左旗法院先后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优秀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双满意先进单位”;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3个基层法庭、8名干警受到自治区高院表彰;法院领导班子2006-2011年连续六年被旗委、政府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创新班子;2011年法院党支部被自治区党委评为“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置身这样的大集体中,我感到无尚的光荣与自豪,也感到身上的责任的的重大,我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以提高自己。在工作中努力做到谨慎细心、一丝不苟,对待当事人和法院干警努力做到态度热情亲切,公正高效、清正廉洁,用自己的用心、细心、爱心、专心,使法院工作让当事人满意、让法院干警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