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工作 > 民商事审判
赞誉背后的故事
  发布时间:2010-12-28 10:34:33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充分保护民我们普通老百姓的权利,感谢人民法院,青天常在啊!”在阿左旗人民法院门口,几名当事人紧紧握住民二庭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原告李桂兰因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分公司拒绝赔付保险理赔金,起诉要求被告给付。该案经民二庭审理后,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中查阅大量相关资料,清楚查明事实,详细审查评议,正确适用法律,并做到裁判文书说理透彻充分。最终确认被保险人刘承梁被宣告死亡属于本案争讼的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范围,保险公司依约应向被保险人刘承梁的受益人李桂兰支付赔偿金12000元。
    该案的审理不过是民二庭所办理的大量民事案件中的普通一案,但承办法官深知,每一件案件的裁判,对于法官的人生来说,可能只有百分之一的影响;但对于当事人来讲,一次裁判结果也许就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一生的认知。必须高度认真审理好每一件案件,使之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正是秉承着这样的责任心、使命感,承办法官在审判中认真严谨,恪尽职守,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